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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第 146 條
刑事訴訟法關於偵查之規定,與本章不相牴觸者,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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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審判法第146條的規定,軍事審判法所述的「刑事訴訟法關於偵查之規定,與本章不相牴觸者,準用之」。這表示軍事審判法在偵查程序上會準用不與軍事審判法相衝突的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事實上,軍事審判法第1編第4章第135條至第142條包含了軍事偵查程序的相關規定,並沒有明確提到準用刑事訴訟法的特定條款。這可能是因為軍事審判法對於偵查有特殊需求或考量,因此只準用不與軍事審判法相衝突的刑事訴訟法的偵查規定。 參考資料: 1. 軍事審判法 2. 刑事訴訟法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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