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軍事審判法 第 17 條

國防部於中央政府所在地,設最高軍事法院。戰時得授權最高軍事法院,於戰區設臨時法庭。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審判法第17條,國防部在中央政府所在地設立最高軍事法院。在戰時,最高軍事法院可以被授權在戰區設立臨時法庭。這意味著最高軍事法院在和平時期負責審理軍事案件,而在戰時則可能根據需要在戰區設立臨時法庭。根據這個法條的規定,最高軍事法院在戰區設立臨時法庭是合法的。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