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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第 214 條
對於抗告軍事法院之裁定,不得再行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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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軍事審判法第214條規定,在軍事法院對於抗告案件做出裁定後,當事人不得再行抗告。這表示當事人對於軍事法院的裁定已經達成最終決定,無法再向其他法院提起抗告。這項法條的目的是維護軍事法院的裁決權威,確保案件的最終解決能夠被執行,並確保軍事司法機構的效率。例如,如果一位軍事人員對於軍事法院的裁定不滿並提起抗告,該法條規定這位軍事人員不得再對該軍事法院的裁定提起進一步的抗告。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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