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審判法 第 22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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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軍事審判法第223條規定,原審軍事法院認為聲請再審之程序違背規定時,應以裁定駁回。該條款強調如果再審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原審軍事法院有權以裁定方式駁回再審申請。具體的參考資料和範例,我目前無法提供,暫時我們的資料庫中沒有相關資訊。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2 版
- 聲請再審名詞
- 裁定駁回名詞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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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