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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第 2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但案件係由最高法院或高等法院判決確定者,仍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提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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