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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第 23 條
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之編裝、員額,由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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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審判法第23條,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的編裝和員額是由國防部來決定的。根據這個規定,軍事法院的組織和人員配置是由國防部負責安排和調整的。這條法律規定確保了軍事法院的運作和職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掌控。具體的編裝和員額安排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根據國防部的相關指示和規劃來確定。沒有相關的參考資料提供更具體的範例或詳細解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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