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監獄之編裝、員額,由國防部定之。
根據軍事審判法第 234-1 條,軍事監獄的編裝和員額由國防部來定。具體依據參考資料暫未提供,故無法進一步提供相關解釋和範例。
軍事監獄之編裝、員額,由國防部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鑑於軍事監獄之設置目前並無法源依據,爰增訂之,以資適用。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一、本條新增。 二、鑑於軍事監獄之設置目前並無法源依據,爰增訂之,以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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