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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第 49 條
國防部於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各配置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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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軍事審判法第 49 條規定,國防部於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各配置檢察署。根據這一法條,軍事審判程序中,國防部負責配置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的檢察署。這些檢察署在軍事審判中起着檢察和控告的職能,確保軍事審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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