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稱當事人者,謂軍事檢察官及被告。
根據「軍事審判法第 6 條」的規定,所謂當事人即指軍事檢察官和被告。這意味著在軍事審判中,軍事檢察官和被告都被視為當事人。
本法稱當事人者,謂軍事檢察官及被告。
本法稱當事人者,謂軍事檢察官及被告。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本法稱當事人者,謂軍事檢察官及被告。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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