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 第 11 條
快速跳轉
輔導會對於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退除役官兵,應每年定期辦理驗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11條,輔導會應每年定期對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的退除役官兵進行驗證。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安置就養的退除役官兵仍符合相關資格和標準。具體的驗證程序和細節可能需要參考法規第11條其他項目的內容來進一步瞭解。
相關函釋 1 則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