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法院訴訟輔導科為民服務實施要點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十、訴訟輔導科人員對於撰繕書狀之內容及所涉及之事實或證件,應嚴守秘密,不得洩漏。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