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3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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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七 (郵務送達) 訴訟文書除交付執達員送達外由郵務機構之郵務人員行之。其由郵務人員送達者,應依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及郵務機構送達訴訟文書實施辦法辦理,並以郵務人員為送達人。(民事訴訟法一二四、民事訴訟法施行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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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37條,訴訟文書可以由執達員送達,也可以由郵務機構的郵務人員送達。如果是由郵務人員送達的話,必須遵守民事訴訟法和郵務機構送達訴訟文書的相關規定,而且郵務人員會被視為送達人。根據民事訴訟法一二四條和民事訴訟法施行法三條的規定。
- 送達名詞
- 訴訟文書名詞
- 民事訴訟法法規
- 郵務機構送達訴訟文書實施辦法法規
-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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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