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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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計算費用) 收受書狀人員應注意有關裁判費徵收之規定,依書狀內容應徵裁判費者,即應計算裁判費額數,遇有計算方法不明者,送請法官指示。(民事訴訟法七七之一三至七七之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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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所提到的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2條,這項法規針對收受書狀人員在處理案件時應注意有關裁判費徵收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文(七七之一三至七七之二二),書狀內容應該明確註明應徵裁判費的金額,並且有明確的計算方法。如果碰到計算方法不明確的情況,書狀人員應該送請法官指示。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裁判費的正確徵收和計算。證據例子目前沒有提供相關參考資料。
- 裁判費名詞
- 徵收名詞
- 民事訴訟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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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