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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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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 (聲請或自行發問之記載) 當事人聲請審判長為必要之發問或向審判長陳明後自行發問者,應記明於筆錄。(民事訴訟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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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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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明名詞
  • 民事訴訟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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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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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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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74 條規定:「七十四 (聲請或自行發問之記載) 當事人聲請審判長為必要之發問或向審判長陳明後自行發問者,應記…」(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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