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20條,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費給與基準與工作年資有關。在存保公司尚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前的工作年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的給與基準應依照指定前各階段適用的法律規定計算。退休金包括根據第三條保留年資的結算給與和根據第十條離職金的規定。而自存保公司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日起的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基準則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計算。 以下是參考資料: - 《勞動基準法》第55條: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22 - 《勞動基準法》第56條: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23 -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68&parentpath=0,4,7 根據以上資料,可以得知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費的給與基準根據工作年資來計算。在存保公司尚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前的工作年資,給與基準依照指定前各階段適用的法律規定計算。而自存保公司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日起的工作年資,則依照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計算。具體的計算方式可能需要參考相關法令的部分規定。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