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公布日施行。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9條,該法除非已另定施行日期,否則自公布日起生效。這表示該法在公布日時立即生效,而不需要進一步的程序或等待期。這是確保該法規可以立即生效並被適用的規定。舉例來說,如果一項法律修訂的公布日是2022年1月1日,則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9條,修訂的法律條文在被公布的同一天就開始生效。
本法施行後,財政收支系統法應即廢止。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為配合修正條文第三十八條之二酌作文字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法施行後,財政收支系統法應即廢止。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為配合修正條文第三十八條之二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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