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 25-1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25-1條明確规定,本法第十七條之一及本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所規定的適用配偶合併申報課稅或由符合規定之納稅義務人列為受扶養親屬的情況,不適用於本條。 參考資料: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25-1條
- 第十七條之一條文
- 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
- 納稅義務人名詞
- 免稅額名詞
- 扣除額名詞
- 所得稅法 第 17-1 條條文
- 所得稅法 第 71-1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