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第 37 條(無期年金之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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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年金或因特殊情形不能依前條規定計算之年金,其價值之計算,得按實際情形,比照前條所列標準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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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37條針對無期年金或因特殊情形無法依照前一條的規定計算的年金,其價值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估定,并且可以參照前一條所列的標準進行估計。該條規定沒有具體說明估計的方法或標準,因此根據法條的內容,可以針對具體案例的特殊情況來進行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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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