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報告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及其他關係人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經人舉發屬實者,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法以罰鍰提成獎給舉發人。
遺產稅法第33條是關於死亡報告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和其他關係人違反遺產稅法相關條文的規定。根據本條,如果有人舉發死亡報告義務人、納稅義務人或其他關係人違反遺產稅法第16條、第17條或第21條的規定,且舉報屬實,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法將罰鍰的一部分作為提成獎金給舉報人。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條款沒有提到具體的提成獎金比例或金額。根據最新的參考資料,該法條相關的司法院裁判書或判決書尚未被提供,因此我無法給出具體的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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