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41 條(進口貨物應繳營業稅之代繳)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貨物進口時,應徵之營業稅,由海關代徵之;其徵收及行政救濟程序,準用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之規定辦理。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4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