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契稅條例第11條,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者,仍應申報繳納契稅。這意味著無論是領買或標購公有財產,或是通過法院拍賣購買不動產,都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申報繳納契稅。 例如,如果某人通過法院的拍賣程序購買一個房產,根據契稅條例第11條,他仍然需要向相關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並繳納相應的稅款。
領用官印契紙,每張酌繳工本費,由財政部按照各地情形核定之。
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者,仍應申報繳納契稅。
領用官印契紙,每張酌繳工本費,由財政部按照各地情形核定之。
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者,仍應申報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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