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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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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第 1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下列物品,不得進口: 一、
偽造
或
變造
之貨幣、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 二、侵害
專利
權、
商標
權及
著作權
之物品。 三、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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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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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通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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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報關及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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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完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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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納稅期限與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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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稅款之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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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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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保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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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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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特別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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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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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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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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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AI 小法師
這個法規是說,有些物品是不能進口到台灣的。第一種是偽造或變造的貨幣、有價證券和偽幣印模。第二種是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的物品。第三種是法律規定不能進口或禁止輸入的物品。舉個例子,如果有人想要進口一個假的1000元鈔票,或是一個侵犯別人專利權的產品,那就是違反這個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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