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 第 9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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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法應補徵之稅款,在財政部公告之金額以下者,得予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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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關稅法第 99 條規定,依法應補徵的稅款若在財政部公告金額以下,海關得予免徵,以免稽徵成本高於稅額本身。
Q · 海關要我補稅但金額很小,可以不繳嗎?
有機會。補徵額低於財政部公告門檻就得免徵
依關稅法第 99 條,依本法應補徵的稅款在財政部公告的金額以下者,海關「得」予免徵。關鍵是先查財政部現行公告的門檻金額,補徵額低於它就可能免繳。注意是「得」免徵不是「應」免徵,屬裁量,門檻也會隨政策調整,每次都要查最新公告,別用舊數字判斷。
深度解讀
有時候海關事後發現你少繳了稅,照理要補徵。但如果這筆要補的稅款金額很小,小到收稅的行政成本比稅金本身還高,國家就乾脆放你一馬。這條給了財政部一個權力:公告一個門檻金額,補徵稅款在這個金額以下的,可以免徵。注意關鍵字是「得」免徵,不是「應」免徵,所以這是一種裁量,門檻金額也是浮動的,要看財政部當下的公告。對你的實際意義是:當你收到補稅通知,先確認補徵的稅額是不是低於現行公告門檻,如果是,這筆你本來要掏的錢可能根本不用繳。很多人收到補稅單直接就繳了,從沒想過去查這條。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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