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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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完成登記之保稅運貨工具,應依規定使用,並不得任意改變原有構造及裝置,必要時,海關得隨時派員予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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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海关管理保税运货工具办法第 10 条的规定,已经完成登记的保税运货工具应按规定使用,不得任意改变原有构造和装置。在必要的情况下,海关有权随时派员进行检查。 例如,海关管理保税运货工具辦法第 10 條要求保税运货工具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不得任意改变原有构造及装置。某货船在完成登记后,货主私自更改了船舶的货舱结构,以便非法运输违禁品。海关随后派员进行检查时发现了这一行为,便可以依据海关管理保税运货工具辦法第 10 條的规定,对该货船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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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