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27

快速跳轉

違反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者,由海關依本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很抱歉,根據提供的文本資料,並沒有提到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第27條的相關內容。請提供正確的法條內容或相關資訊,以便我們作出正確的回答。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第 27 條規定:「違反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者,由海關依本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予以警告…」(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