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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法 第 14 條(國境外國有財產之管理)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有財產在國境外者,由外交部主管,並由各使領館直接管理;如當地無使領館時,由外交部委託適當機構代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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