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0條》,金融控股公司的年報應包含以下內容: 1. 組織系統:應列明金融控股公司的組織結構和各主要部門的職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與其子公司之間的組織關係,包括持股比例、實際投資金額和母子公司間的交叉持股情況。 2.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分支機構主管及顧問資料:應列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等人的姓名、性別、國籍或註冊地、主要經歷、現職及任期等資訊,還應提供這些人是否持有公司股份,以及是否有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的情況。 3. 最近年度的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顧問等人的薪酬情況和分派員工的薪酬情況。公司可以選擇揭露個別人的姓名和薪酬金額,或者採取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的方式。 4.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包括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的運作情形,董事會的開會次數、出席率,以及公司針對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所設定的目標和執行情況。此外,還需揭露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董監事之間是否存在不同意見的情況,以及公司的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等。 5. 更換會計師資訊:如果公司在最近二年內更換過會計師,需要揭露更換的日期和原因,以及前任會計師的相關資訊和意見。 6. 公司的股東持股情況和持股比例占前十名股東之間的關係。 以上是根據《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0條》的要求,依據最新修訂發布的相關資訊進行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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