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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 369-1 條(關係企業之定義)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所稱關係企業,指獨立存在而相互間具有下列關係之企業: 一、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 二、相互投資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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