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369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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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369 條已於 1980 年廢除股份兩合公司制度時刪除,現為空條,原規範清算人取得無限責任股東承認義務。
Q · 公司法第 369 條為什麼是空白的?
公司法第 369 條於民國 69 年(1980 年)刪除。原規範股份兩合公司清算人於一般清算程序外,須另取得無限責任股東全體承認的義務。當年公司法刪除整個「股份兩合公司」章節(357 至 369 條),原因是該制度在台灣商業實務上極少使用、稅務地位尷尬。值得注意的是,緊接的 369-1 起為全新插入的「關係企業」專章,編號雖相鄰但內容完全無關。
白話解讀
這條原本規定股份兩合公司清算人的義務,除了依一般清算程序辦理外,還必須取得無限責任股東全體的承認。民國69年股份兩合公司制度廢除時一併刪除。值得注意的是,本條刪除後緊接的第369條之1起,就是現行「關係企業」專章的開始,條號雖然相鄰,內容已完全無關。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369 條為已刪除條文,原屬第六章「股份兩合公司」清算規定,與一般清算之差異在於額外要求無限責任股東全體承認。整個股份兩合公司章於 1980 年廢止,本條同步刪除,條號保留作為歷史標記,現行台灣公司法不採股份兩合公司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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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法第 369 條是什麼?▾
已刪除條文,原屬股份兩合公司清算規定,1980 年廢除整章時一併刪除。
Q2股份兩合公司是什麼?▾
由無限責任股東與股份有限責任股東共組的公司型態,台灣已於 1980 年廢除。
Q3為什麼公司法第六章是空的?▾
1980 年刪除「股份兩合公司」整章(357-369),原因是台灣商業實務極少使用。
Q4369 條到 369-1 條有什麼關係?▾
完全無關。369 是被刪除的舊條,369-1 是新插入的關係企業專章起點。
Q5現在還能設立股份兩合公司嗎?▾
不能。1980 年起台灣公司法不再承認此型態,須改採其他公司或有限合夥架構。
Q6舊判決提到公司法第 369 條怎麼辦?▾
判決依舊有效,但條文須查 1980 年前舊法版本,不能用現行版條號比對。
Q7其他國家還有股份兩合公司嗎?▾
德國 KGaA、法國 SCA 仍存在;日本已於 1950 年廢除;韓國商法保留兩合公司但無股份型。
Q8想做類似股份兩合公司怎麼辦?▾
現行架構考慮:有限合夥(LP)、控股公司 + 子公司、或股東協議拘束的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tw | jp | kr | de | fr | cn |
|---|---|---|---|---|---|---|
| 現行存廢 | 已廢除(1980) | 已廢除(1950) | 未採股份兩合型態 | 保留 KGaA(AktG §278) | 保留 SCA(Code de commerce L226-1) | 未採此型態 |
| 立法精神 | 繼受日本舊商法→德國 KGaA | 曾受德國法影響 | 不採 | 原生於股份法 | Code de commerce 原生 | 公司法僅承認有限/股份兩型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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