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抱歉,我無法回答关于“22条”中金融资产证券化的问题。
受益證券喪失時,受益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 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聲請人得提供相當擔保,請求受託機構履行關於該受益證券之債務。
立法理由一、受益證券亦屬有價證券,爰於第一項明定其得適用關於有價證券公示催告之程序。 二、於第二項規定聲請公示催告時,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履行債務之程序及效力。 三、參考日本「資產流動化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規定。
一、受益證券亦屬有價證券,爰於第一項明定其得適用關於有價證券公示催告之程序。 二、於第二項規定聲請公示催告時,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履行債務之程序及效力。 三、參考日本「資產流動化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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