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70

快速跳轉

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資產證券化計畫之行為,或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時,監察人應即通知董事停止其行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70條,當董事在執行業務時違反法令、章程或資產證券化計畫,或者從事登記範圍以外的業務,監察人應立即通知董事停止其行為。根據這項法條,監察人有責任監督董事的行為,並在必要時停止其違法或不當行為。這確保了金融機構在進行金融資產證券化時的適法適規。

立法沿革 1

(0910621 制定)

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資產證券化計畫之行為,或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時,監察人應即通知董事停止其行為。

立法理由一、明定監察人對於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資產證券化計畫之行為,或經營登記範圍以外業務之行為,負有立即通知董事停止其行為之責任。   二、參考日本「資產流動化法」第八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

  • 法令名詞
  • 監察人名詞
(0910621 制定)

一、明定監察人對於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資產證券化計畫之行為,或經營登記範圍以外業務之行為,負有立即通知董事停止其行為之責任。   二、參考日本「資產流動化法」第八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70 條規定:「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資產證券化計畫之行為,或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時,監察人應即通知董…」(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7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7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