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資料中提到的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第18條,當要保人根據法律第21條第1項申請返還應得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如果要保人根據法律第18條終止契約,則根據前條第2項和第3項的規定,適用於計算方式和條件。具體來說,應根據這些規定來確定要保人可以獲得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和條件。然而,根據提供的資料,無法進一步提供有關這些規定的更多細節或相關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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