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自借款交付之日起按單利計算。要保人還款時,得將本息一部或全部償還,其利息計算至償還前一日為止。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第19條規定如下: 1. 要保人若想申請借款,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其根據第17條第2項計算的金額的80%。這表示借款金額是根據保險單現金價值的80%來計算的。 2. 前項借款的利率由中華郵政公司依法定程序制定並公告。 範例:根據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第19條,如果要保人的保單現金價值為100萬元,根據規定要保人最多只能借出80%的金額,即80萬元。此外,具體的借款利率則由中華郵政公司制定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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