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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證券交易法 第 144 條

證券交易所得依法令或上市契約之規定終止有價證券上市,並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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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依法令或上市契約終止有價證券上市,2010年修法後由核准制改為報主管機關備查。

Q · 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要先經政府核准嗎?

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證券交易所得依法令或上市契約之規定終止有價證券上市,並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2010年修法前為「核准」制(主管機關事前把關),修法後改為「備查」制,交易所可先做成終止上市決定再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轉為事後監督。主管機關仍保有第161條的事後停止、禁止、變更或撤銷權,但屬例外手段。

白話解讀

一家公司的股票能上市,也能被踢下市。證券交易所握有終止上市的權力,而且這個權力在2010年修法後變得更大了。修法前,證交所要終止某家公司的上市,必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修法後,只要「備查」就夠了。這意味著證交所可以先做決定再報備,主管機關從事前把關變成事後監督。對投資人來說,這代表下市的決定權實質上在證交所手裡,速度更快、門檻更低。當然,主管機關保留了第161條的「煞車權」,可以事後停止、禁止或撤銷證交所的處置。但你必須明白一件事:煞車權是最後手段,不是常態操作。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證交所說下市就是下市。

法律定性

證券交易法第144條為有價證券退場的法律基礎,賦予證券交易所依法令或上市契約終止有價證券上市之權力,並課予向主管機關報請備查之義務。本條於2010年由核准制改為備查制,使終止上市自行政許可性質回歸交易所基於上市契約之私權行使,主管機關退居事後監督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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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的股票下市了,錢是不是就沒了?

下市不等於歸零。公司可能仍在營運,股票仍存在,只是不能在集中市場交易,可透過未上市盤商或私下轉讓出售,但通常大幅折價。若公司最終清算,股東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順位在所有債權人之後。內行人提示:下市公告到最後交易日之間通常還有幾天到幾週緩衝,成交量往往爆增,是最後一次以相對合理價格退場的機會。

Q2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的常見原因是什麼?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常見觸發條件包括連年虧損致淨值為負、財報無法如期出具或被出具否定意見、公司解散或破產、重大違法,以及交易量長期低迷等。內行人提示:交易所在正式終止前通常先採取變更交易方法(如改全額交割股),這是公開的預警信號,看到持股被列為全額交割股應認真評估是否離場。

Q3下市需要政府核准嗎?我有時間反應嗎?

2010年前需主管機關核准,過程較長;2010年修法後改為備查制,交易所可先決定再報備,決定效力幾乎即時。主管機關依第161條的事後介入是理論上的安全網,實務上極少動用。內行人提示:別把「政府會幫你擋一關」當作緩衝,真正能爭取的反應時間在下市公告到最後交易日之間,要主動盯預警名單而非被動等公告。

Q4終止上市是什麼意思?

指證券交易所依法令或上市契約使一檔有價證券離開集中市場,俗稱下市。

Q5證交法144條的備查制是什麼?

交易所先決定終止上市、再報主管機關存查,主管機關事後監督而非事前許可。

Q6備查制和核准制差在哪?

核准是事前把關、過程較長;備查是事後監督、交易所決定幾乎即時生效。

Q7強制下市和主動下市差在哪?

第144條是交易所終止(被動),第145條是發行公司主動申請(多有收購對價)。

Q8股票被公告終止上市怎麼辦?

先確認生效日與最後交易日,在最後交易日前決定是否賣出,逾期只能走未上市轉讓。

Q9下市後股票怎麼處理變現?

透過未上市盤商或私下轉讓,但流動性低、折價嚴重;公司清算時為最末順位分配。

Q10怎麼提早發現公司要下市?

盯緊注意股、處置股、全額交割股名單與財報異常、淨值轉負等上市契約終止條件。

Q11對終止上市不服可以怎麼救濟?

可透過投保中心評估團體訴訟主張損害賠償,但實務翻盤案例稀少。

Q12證交法144 vs 145 哪個對股東有利?

145主動下市多搭配收購對價,股東較有出場價;144強制下市常是被動承受流動性消失。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force_terminate_144voluntary_delist_145suspend_trading_156
發動主體證券交易所發行公司主管機關
法律性質依上市契約之私權行使+備查發行人主動申請行政處分
對投資人影響被動失去集中市場流動性多有收購/公開收購對價暫時停止買賣
主管機關角色事後備查/第161條介入審查申請主動處分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金融商品取引法 + 東京証券取引所 有価証券上場規程(上場廃止)
🇰🇷 韓國자본시장과 금융투자업에 관한 법률 + 한국거래소 유가증권시장 상장규정(상장폐지)
🇨🇳 中國证券法 第48条(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
🇩🇪 德國Börsengesetz (BörsG) § 39(Widerruf der Zulassung zum Börsenhandel / Delisting)
🇫🇷 法國Code monétaire et financier + Règlement général de l'AMF(radiation); règles d'Euronext
🇺🇸 美國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 12(d) + SEC Rule 12d2-2(deli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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