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第 165 條(監理人員所為指示之遵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證券交易所及其會員,或與證券交易所訂有使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契約之證券自營商、證券經紀商,對監理人員本於法令所為之指示,應切實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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