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第 39 條(發行人不合法令之處置)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於審查發行人所申報之財務報告、其他參考或報告資料時,或於檢查其財務、業務狀況時,發現發行人有不符合法令規定之事項,除得以命令糾正、限期改善外,並得依本法處罰。
找編章節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主管機關於審查發行人所申報之財務報告、其他參考或報告資料時,或於檢查其財務、業務狀況時,發現發行人有不符合法令規定之事項,除得以命令糾正、限期改善外,並得依本法處罰。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