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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證券交易法 第 58 條(證券商營業之申報)

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於開始或停止營業時,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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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證券交易法第 58 條規定,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於開始或停止營業時,應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報備查。

Q · 券商停業要不要向政府報告?

依證券交易法第 58 條,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在開始營業或停止營業時,都必須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報備查。這是「申報備查」而非「申請核准」,券商保有經營彈性,但必須讓監管機關隨時知道營運狀態。停止營業沒有天數下限,任何停止都應申報;漏報除可能依第 178 條處罰,更會啟動第 59 條停業逾三個月撤銷特許的計時。

白話解讀

只有一句話的法條,背後是整套監控邏輯的起點。證券商或它的任何分支機構,在開始營業或停止營業的時候,必須向主管機關申報。聽起來像行政手續,但想想反面:如果不要求申報,一家券商可以悄悄關掉某個分公司,把客戶的未結算資產移來移去,金管會卻渾然不知。或者一家券商拿到特許後根本不開業,佔著牌照不動,阻止其他業者進入市場。這條看起來無聊的申報義務,實際上是金管會掌握「誰在營業、誰停了」的基本訊息管道。配合第 59 條(停業超過三個月可撤銷特許),這條申報義務就是那個啟動計時器的開關。不申報不只是行政疏失,它剝奪了金管會的知情權,也剝奪了投資人及時反應的機會。

法律定性

證券交易法第 58 條為證券商營業狀態之申報備查義務規範:證券商及其分支機構於開始營業或停止營業時,均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其性質為「申報備查」而非「申請核准」,目的在使監理機關掌握市場營運動態,並作為後續撤銷特許、業務了結等監理工具啟動之資訊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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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證券交易法第 58 條在規定什麼?

規定證券商及其分支機構在開始營業或停止營業時,必須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報備查。

Q2券商沒申報停業會怎樣?

屬違反證交法行為,可依第 178 條處以罰鍰,並會降低金管會對該券商的信任,後續業務擴充審查更嚴。

Q3短期停業(如裝修兩週)也要申報嗎?

要。第 58 條的「停止營業」沒有天數下限,任何停止營業都應申報備查。

Q4證券交易法第 58 條是什麼?

規定證券商及其分支機構在開始或停止營業時,必須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報備查,是監理掌握市場動態的基本資訊管道。

Q5申報備查跟申請核准差在哪?

申報備查只需告知主管機關即生效、不需事前審核;申請核准須機關同意才能進行。第 58 條採前者,保留券商經營彈性。

Q6什麼叫主管機關?

證券交易法的主管機關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負責證券市場監理,券商申報的對象就是它。

Q7第 58 條跟第 59 條有什麼關係?

第 58 條的開業申報,是第 59 條「未開業或停業逾三個月得撤銷特許」三個月計時器的啟動依據。

Q8怎麼確認我的券商有沒有正常營業?

查金管會證期局網站重大異動公告、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會員狀態,或直接致電總公司客服確認分支機構營運狀態。

Q9發現券商分公司停業要怎麼處理?

先致電總公司確認原因 → 查金管會公告是否已申報 → 有未結算資產立即書面要求說明 → 不回應就向投資人保護中心求助。

Q10券商怎麼申報開業或停業?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所定程序與期限,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報備查,每個分支機構獨立申報。

Q11怎麼舉報券商沒申報停業?

蒐集分公司長期未營業卻無申報的事證,向金管會證期局檢舉;此小違規常會牽出更大的監理問題。

Q12第 58 條停業申報 vs 第 69 條解散歇業申報差在哪?

第 58 條針對「停止營業」(可能恢復),第 69 條針對「解散或歇業」(終止)。兩者觸發的後續程序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項目第58條第59條第69條_
適用情形開始或停止營業未開業或停業逾三個月解散或歇業
義務性質申報備查撤銷特許之要件申報
法律效果提供監理資訊、啟動計時得撤銷特許或許可啟動業務了結程序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金融商品取引法(金融商品取引業者の開業・廃業等の当局への届出義務)
🇰🇷 韓國자본시장과 금융투자업에 관한 법률(금융투자업자의 영업 개시·폐지 신고 의무)
🇨🇳 中國证券法(证券公司开业、停业、终止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 德國Wertpapierhandelsgesetz (WpHG) / Kreditwesengesetz (KWG) — Anzeigepflichten gegenüber der BaFin bei Aufnahme bzw. Einstellung des Geschäfts
🇫🇷 法國Code monétaire et financier — déclaration à l'AMF / ACPR lors du début ou de la cessation d'activité
🇺🇸 美國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15(b) — broker-dealer registration (Form BD) and withdrawal (Form BDW) with the 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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