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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 第 8 條(發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法所稱發行,謂發行人於募集後製作並交付,或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有價證券之行為。
  2. 前項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有價證券之發行,得不印製實體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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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本法所稱發行,謂發行人於「募集」(7 1)後製作並「1️⃣交付」,或以「2️⃣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有價證券之行為。 II 前項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有價證券之發行,得✅不印製實體有價證券。 無實體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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