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第 81 條(包銷總金額之規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證券承銷商包銷有價證券者,其包銷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流動資產減流動負債後餘額之一定倍數;其標準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 共同承銷者,每一證券承銷商包銷總金額之計算,依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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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elaine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流動資產:是指在一年內很容易變現的資產,例如現金、有價證券、應收帳款、存貨等。
流動負債:代表一年內要償還的負債,例如短期借款、應付票據等。
kh521201
3 years ago
公務人員
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流動資產減流動負債後餘額之十五倍。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