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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證券交易法87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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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證券經紀商應備置有價證券購買及出售之委託書,以供委託人使用。
  2. 2.前項委託書之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證券交易法第 87 條要求證券經紀商備置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訂定,是投資人授權交易的書面證據。

Q · 券商一定要備委託書嗎?電子下單也算嗎?

要。電子下單的確認紀錄就等同委託書

依證券交易法第 87 條,證券經紀商必須備置有價證券購買及出售之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在電子交易時代,你在 App 上按「確認下單」所產生的電子紀錄,包含時間戳、委託內容與裝置資訊,法律效力等同紙本委託書,是判斷「這筆交易是不是你下的」的核心證據。

白話解讀

一張委託書,薄薄一張紙(或一個電子紀錄),上面寫著你要買什麼、賣什麼、多少價、多少量。看起來是例行公事,但它的法律份量遠超你的想像。這張委託書是你授權券商替你交易的唯一書面證據。當你和券商對「這筆交易到底是誰下的」產生爭議時,有委託書和沒有委託書,結果完全不同。第 87 條要求券商必須備妥這些委託書供你使用,而且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規定,不是券商自己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在電子交易時代,你按的那個「確認下單」按鈕背後,就是這張電子委託書。每一次點擊,都在產生一份法律文件。

法律定性

證券交易法第 87 條為證券經紀商委託書備置義務之規範,要求經紀商備妥有價證券買賣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並授權主管機關以命令訂定委託書記載事項,建立投資人授權交易的書面證據制度。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電子下單算不算有委託書?

算。你在 App 或網頁上按下確認的那一刻,系統自動產生的電子紀錄在法律上等同委託書,內容包括委託時間、價格、數量、帳號與裝置資訊。差別在於紙本你手上有一份,電子紀錄通常只存在券商系統。內行人提示:每次重大交易後截圖保存確認畫面,比事後跟券商要紀錄更有說服力。

Q2營業員幫我下單但沒有委託書,算違法嗎?

看情況。若有口頭授權且事後以錄音確認,實務上通常被接受;但若完全沒有任何紀錄,授權基礎就是空的。券商未依第 87 條備置委託書已屬違規,造成損失時你可主張未授權交易。內行人提示:電話下單一定要確認券商有錄音,並定期抽查錄音是否與成交結果一致。

Q3證券交易法第 87 條規定什麼?

規定證券經紀商必須備置買賣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Q4委託書和買賣報告書差在哪?

委託書是事前授權紀錄(你要券商做什麼),買賣報告書是事後成交紀錄(券商做了什麼)。

Q5委託書記載事項由誰決定?

由主管機關金管會以命令定之,券商不能自行增刪欄位,否則可能導致效力爭議。

Q6怎麼調閱自己的委託書紀錄?

向往來券商提出書面申請,券商依法必須保存供調閱,含電子下單系統日誌。

Q7發生交易爭議要怎麼舉證?

調閱委託書與買賣報告書逐筆比對,核對簽名、IP 與裝置,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交比對結果。

Q8委託書要保存多久?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通常至少五年,建議投資人自行截圖保存重要交易確認畫面。

Q9電話下單怎麼確保有效授權?

確認券商有錄音、錄音檔與委託書內容可交叉驗證,並定期抽查是否與成交一致。

Q10委託書 vs 買賣報告書哪個證據力強?

兩者功能不同須一起用:委託書證明授權範圍,買賣報告書證明執行結果,比對不符才是爭點。

Q11營業員代簽委託書有效嗎?

無效且有風險。代簽或代操可能觸犯第 60 條或刑法偽造文書,授權基礎也站不住。

Q12簽了空白委託書還能反悔嗎?

極難。空白委託書一旦被事後填寫不實內容,你幾乎無法舉證那不是你的意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委託書(§87)買賣報告書(§86)
性質事前授權紀錄事後成交紀錄
回答的問題你要券商做什麼券商替你做了什麼
電子化形式確認下單的系統紀錄成交回報與對帳單
爭議用途證明授權範圍證明執行結果是否符合委託

委託書(§87)

性質
事前授權紀錄
回答的問題
你要券商做什麼
電子化形式
確認下單的系統紀錄
爭議用途
證明授權範圍

買賣報告書(§86)

性質
事後成交紀錄
回答的問題
券商替你做了什麼
電子化形式
成交回報與對帳單
爭議用途
證明執行結果是否符合委託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德國Wertpapierhandelsgesetz (WpHG) i.V.m. MiFID II Art. 16 Abs. 6 – Aufzeichnungspflichten der Wertpapierdienstleistungsunternehmen
法國Code monétaire et financier / Règlement général AMF – obligations d'enregistrement des ordres (MiFID II art. 16(6))
美國SEC Rules 17a-3 & 17a-4 under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17(a) – broker-dealer recordkeeping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1

(0570416 制定)

證券經紀商應備置有價證券購買及出售之委託書,以供委託人使用。   前項委託書之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 主管機關名詞
(0570416 制定)

證券經紀商應備置有價證券購買及出售之委託書,以供委託人使用。   前項委託書之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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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交易法第 87 條規定:「證券經紀商應備置有價證券購買及出售之委託書,以供委託人使用。前項委託書之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以命…」(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交易法第 8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證券交易法第 87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