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資通安全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第六項及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以依資通安全管理法第十六條第六項及第十七條第四項訂定。 該條規定中央銀行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的依據是資通安全管理法的第十六條第六項及第十七條第四項。根據資通安全管理法,中央銀行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必須制定相應的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以確保資通安全。該辦法的制定必須遵循資通安全管理法的第十六條第六項及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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