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對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所定辦法第1條解釋如下: 1. 本辦法的制定是根據財團法人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三項第六款、第二十一條第三項、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二十五條第五項、第六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而制定的。這些法條規定了中央銀行對財團法人法的授權範圍。 2. 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的授權事項,另有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的規定。這表示中央銀行在處理財團法人的會計及財務報告方面擁有相應的授權。這些規定的具體內容可以參考中央銀行所制定的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優先參考資料: 《財團法人法》 《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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