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 18 條的規定,專審會委員、調查員及輔導員在處理調查或輔導案件時,應保守秘密。這表示他們必須確保案件相關資訊的保密性,不得將案件內容外洩。 2. 同一案件的調查員和輔導員不能是同一人。這意味著在處理單一案件時,調查員和輔導員需要是不同的人,以確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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