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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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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對調查報告、輔導報告、結案報告或第十六條第一項專審會決議有異議者,僅得於對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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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訊,我們無法提供對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 19 條」的釋義和相關例子。

  • 第十六條第一項條文
  • 異議名詞
  • 資遣名詞
  • 聲明不服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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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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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 19 條規定:「教師對調查報告、輔導報告、結案報告或第十六條第一項專審會決議有異議者,僅得於對解聘、不續聘、停聘…」(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