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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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教育部辦理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第15條,如果私立專科學校經教育部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時,已招收的學生可以維持就讀至畢業為止,以保障他們的受教權益。這意味著學生在原核定處分變更或廢止後仍可以繼續就讀該專科學校,直到他們完成學業并畢業。這項規定旨在確保學生的權益不受到不當限制。
- 第十三條第一項條文
- 廢止名詞
- 核定名詞
- 教育部辦理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 第 13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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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