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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技專校院應強化職能導向課程,並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共同建立課程銜接機制,以利學生職能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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