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 3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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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33條,除了第7條第3項另有規定外,本辦法所定書表格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來定。這表示書表格式的規定由各地的主管機關負責制定,具體細節可以參考各主管機關制定的相關規定或指引文件,以確定具體的書表格式內容。
- 第七條第三項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 7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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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