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依本法第八條第四項規定,設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得整併或調整現行性質、任務相似之任務編組組織為之。
根據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6條,教育部在設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時,應該指派一位主任來負責綜理中心的業務。這位主任負責協調中心內的各項事務,確保中心能夠有效地提供學生輔導和諮商服務。參考資料可以是《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或相關的法規文件。例如,根據教育部網站上的資訊,教育部在訂定這項法規時的目的是要提供學生輔導和支援服務,以幫助學生充分發展其潛能和解決個人、學業和職涯方面的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