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22

快速跳轉
  1. 1.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其收、退費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幼兒每人每月應繳交費用之方式,準用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 二、有向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收取營運成本及延長照顧服務費以外之代收或代辦費用者,準用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三、中途就讀、離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因故請假或依法令停課者,其收費及退費,準用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十九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2. 2.依本辦法、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就學補助,每人每學期所領取之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幼兒應繳之全學期收費總額,且不得重複請領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就讀教保服務機構之補助或育兒津貼。
  3. 3.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其全年服務日,準用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資料中所提及的「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22條,該條關於政府機關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所需收費及補助的規定,具體如下: 1. 關於收費:政府機關及公營公司辦理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收費時,需遵循以下規定: - 對於每位幼兒每個月應繳交費用,可適用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18條第1項的規定。 - 若有必要向幼兒的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的人收取除了營運成本以外的費用,則適用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19條第1項的規定。 - 對於中途就讀、離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的幼兒,以及因故請假或按法令停課的幼兒,其收費及退費可適用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19條第2項及第3項的規定。 2. 關於補助:根據本辦法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的相同性質的就學補助辦法,每位幼兒每學期所領取的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幼兒應繳的全學期收費總額,且不能重複請領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就讀教保服務機構的補助或育兒津貼。 3. 關於全年服務日:政府機關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職場教保服務中心的全年服務日,可適用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15條的規定。 參考資料: -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 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 22 條規定:「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其收、退費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幼兒每人每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