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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社會教育法 第 13 條(大眾媒體應配合推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廣播電視及其他大眾傳播媒體,應加強配合社會教育之推行;其辦法由教育部會同行政院新聞局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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